一、招聘条件
1.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满足国家招收博士后的基本条件要求。
2. 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且获得博士学位。海内外高水平高校和科研机构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
3. 近5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增刊除外)上发表与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首位或通讯作者)被SCI/SSCI/CSSCI收录2篇及以上或被SCI/SSCI/CSSCI收录1篇、EI收录2篇及以上。
二、工作地点
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三、待遇
1.同时享受学校、设站学院(合作导师)和青岛市博士后相关待遇,年收入一般在20-25万元。
2.参照正式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经青岛市组织专家评审后,青岛市给予5万元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出站留青工作博士后,青岛市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
4. 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
薪酬待遇为税前金额,实际税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专业方向:矿物加工相关专业,化学或化工相关专业。
请上述研究方向的博士联系本院相应的合作导师应聘。
联系人:高林娜
Email: hgxyskd@163.com
电 话:(0532)8605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