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1. 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办法》,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 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各学科和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要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各复试职能组成员和全部工作人员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积极遵循并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3. 坚持客观评价。各种考核结果原则上均应量化,有明确的等次标准与结果。
4. 坚持保密原则。务必将各环节及人员安排的保密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与管理,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求,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三、招生计划
学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将按照学校实际分配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过程中若有调整,将根据生源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请考生自行查询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所公布的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将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考生须于3月29日晚12:00前,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s.sdust.edu.cn/),文件模板与系统操作说明请参考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y.sdust.edu.cn/zhaosheng/index.htm)最新通知。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如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存有异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否则其复试成绩无效。
(三)复试形式
学院所有专业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
1.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的考试科目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院统一分配。监考教师由学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将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 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各学院负责,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
(五)复试具体安排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笔试
时间:3月30日14:30-17:00
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时间:3月31日8:00-13:00
分组安排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研究生录取质量。
2. 学院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① 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② 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3.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排名,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4.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录取。
5.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
6. 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会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
8.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复试录取过程中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招生咨询电话:0532-80681197、86057103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7102
七、其他
1.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 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